为了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整理制定此“教学工作常规”。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目标的总体规划,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文件,它体现了对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组织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突出职业技能特点并反映我校的办学特色。
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各系结合我校专业的实际情况起草制订,经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校长审核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以市场为导向,每年定期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局部调整时,由各系提出调整意见,教务处审核并报请主管副校长批准,方可变动。
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以纲要形式编写的一门课程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该门课程的深度和广度,课堂讲授、实验(实习)的内容和时间分配;是组织教学活动和编写教材的主要依据。教研室应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教学大纲要在教务处的统一部署下,由各系组织有关教研室编写(或修订),要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楚,并注意与其它有关课程的联系与配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教学大纲编写后,经学校(系)组织有关专家讨论后,送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印发。
三、教学任务及分配
每学期中后期由教务处按教学计划要求统一下达下一学期教学任务。
1、各教研室教师按学校上报工作量的要求,结合自身进修、学习、结婚、生育等实际情况上报下学期工作任务,经教研室、系部领导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任务。
2、内部自有教师不能承担全部的教学任务时,教务处负责从校外聘请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职称的教师承担。
3、外聘教师必须服从教研室管理,执行学校统一的教学要求,各教研室在听课管理的基础上,每学期中后期对本学科的外聘教师提出聘用意见,教务处参考聘用意见并结合教学任务、遵守学校规定情况、平时配合工作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整体安排,合理分配教学任务。
四、编排及执行课程表
1、在师资、教学场地与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课程表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组织各系部教学秘书,根据总校统一制订的校历和教学任务共同编制。完整的课程表包含理论课、实验课、录相课、上课教室的安排。未经教务处同意,各学科课时不得变动。
2、课程表下发后,原则上不进行调课,如必须调课时,必须经过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任课教师不得与学生、班主任私自调课。
3、新学期课表在开学前一周下达,实验课程的安排,由各系在放寒暑假前安排完毕,以免影响课程表的发放。
五、编写教案和讲稿
为了讲好每一节课,不断改进授课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每位授课教师必须于开课前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教材认真准备,按要求写出每节课的教案和讲稿(或授课提纲)。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检查教师的教案和讲稿。教案和讲稿应每年更新和补充,外聘教师要接受教研室的管理与要求,每学期向教研室上交不少于3学时的教案。
六、备课
教研室要建立和坚持周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要求和进度,共同研究本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研究教学中的疑难问题,集思广益,交流经验,统一认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每次备课须记录备课情况和结果,并存档保留以备检查。
七、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其任务不单是教师将科学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发展学生的智力,课堂讲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或教研室统一的要求进行,讲课时应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讲授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职业技能的培训,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反对满堂灌和照本宣科。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中文讲授要用普通话,要坚持站立讲课,上课不接打手机,要主动管理、维护课堂纪律。
2、教师授课表达要清晰流畅,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防止“照本宣科”。书写要用规范字,板书要清楚工整。
3、课堂讲授主要以具有职称的教师担任。为了保证有足够时间与精力搞好教研室建设,深化教学管理,各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工作量执行周学时≤12学时,每学期按20周计算。
八、实验课
实验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加强和巩固对理论的理解,加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1、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实验内容,编写实验指导,明确实验课的教学要求与目的,并制定考核内容与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实验内容与时间,做到内容与时间安排恰当,既不浪费时间,又要加强实验实践环节。
2、教研室应指定一名教师为实验课总负责人,并组织实验课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全面安排和协调实验课。
3、实验课原则上由实验员承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实验任务时,理论课教师可协助完成。
4、实验室技术人员开课前要认真做好实验药品、器材、仪器、标本(模型)等各种物品的准备,并坚持预做,以保证实验课的需要。
5、各学科的实验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为30名左右。个别学科确因仪器设备等因素不能同时展开30名左右的,经教研室、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核对课时量的依据。
6、上实验课要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的内容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有计划地进行,不得任意临时增加、删除或改变实验内容,确需变动者经教研室系讨论后报教务处备案;各教研室不得随意调整实验课时间,确有实际困难需经教学秘书调课备案后方可执行。
7、实验实践课程的考核,由各教研室按学校要求进行考核成绩。并对成绩做出登统及考试分析,上交考务办公室。
8、实验课结束,每周要上报周工作量统计表,作为结算课时费的依据。
9、教研室应积极进行实验课改革,不断更新实验内容,要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
九、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1、各教研室提出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务处结合学校各专业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校的教师编制,建设教师队伍,突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特点。
2、各教研室要大力培养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3、教师调入、调出或离开教学工作岗位,须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到人事处办理手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在学期中提出辞职,以免影响正常教学安排与秩序。
4教师在本教研室内部调动岗位,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
5、教师外出进修学习由教研室提出建议,教务处结合教学工作及专业发展做出进修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
6、教务处平时通过推荐、招聘等到多种形式收集外聘教师信息,加大师资力量储备,保证掌握充足的师资队伍。
7、见习期及试用期的青年教师坚持系统听课,即将任教的学科听课时间不少于该全部学科的两轮;根据教研室情况承担相应的实验任务,由教研室安排承担学生辅导答疑工作。
8、上课的青年教师,正式讲课前,要在教研室内试讲,教研室对其讲课内容、教法、教态、板书、教具、学时安排等各方面予以评议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试讲不合格者,不能正式讲课,各教研室应严格把关,试讲通过后报系、部审核,教务处组织各系进行上课前试讲,并为上课教师找指导教师,任课学时不超过所任科目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经三到四个周期逐渐熟悉该门课程后方可独立承担授课任务。任课教师要定期到班内搜集教学信息,不断改进教学。
十、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主要包括入学资格审查,注册、毕业证书办理、发放、学籍异动、学籍管理主要由教务处学籍办公室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考试与考核
考试与考核是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学过的知识,督促教师全面地、认真地总结检查教学效果和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考试与考核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进行,所有在40学时以上的课程结课后都应进行考核。各任课教师要做好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成绩上报和考试分析等考务工作。各教研室在每学期的个月负责收集装订本教研室相关学科的试卷并存档。
监考老师主要由自有教师、实验员及班主任承担。考试领导小组在期末考试高峰期间分组进行巡视。督促监考老师认真负责,自觉维护考场纪律,对在考场内不能尽职尽责的教师,有权提出建议取消其监考资格。
教务处按时组织学生的缓考、补考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负责对、省级统一考试的组织,负责学生的报名、考核及证书的发放,并做好备案工作。
十二、教学保障
1、学生所使用教材分学期采购。教学保障人员于学期末在与任课教师、教研室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教材版本,由教务处负责订购,并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及时下发教材。为响应零库存的号召,秋季新生班教材在确定专业人数后征订,但要以保证正常教学为前提。
2、教学过程中所需的实验教学用品(含实验动物)在学期末根据教学安排,有计划地填写《消耗性物品》请领单,交教保办公室汇总,领导审批后组织招标采购,并于下学期开学前凭物品出库单领取实验用品。
3、学校普通教室的使用由教保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共阶梯教室主要满足与保障正常教学需要,其他单位或个人确需使用时,需填写使用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启用。
4、在普通教室内安装的多媒体教室及教室内配套物品,由教务处统一协调使用。任课老师与班主任不得私自调整。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必须经教务处同意。
十二、日常教学
1、每学期开学时,各班班主任到教务处接上课的外聘教师,到各系教研室接自有教师。
2、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时,使用非本班多媒体教室上课的班级至少提前半天主动与安装多媒体教室的班主任联系教室调换事宜(注意教室座位),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场地。
3、每学期所开设课程达三分之一以上学时后,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评教表,组织学生对本学期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4、为了掌握任课教师执行课程表、作息时间、教学场地等的情况,各班每天填写任课教师上课情况登记表,于每周一交回统一交回教务处。
十三、教学检查与总结
教学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督促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实施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研室要经常性地进行教学检查和自我检查。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检查的内容包括:
1、教学的组织和实施,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的情况,进行教学改革的实践情况。
2、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情况,理论课和实验(实习)课的开出情况和效果。
3、对教学及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教师的课堂授课及实验(实习、见习)带教质量的评价。
5、了解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及后勤保障方面的意见。
6、检查的方法:可采取听课、查房、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十四、教学总结
每学期结束后,教研室和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的评估、考试成绩的分析统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整个教学过程中的经验、问题、体会和建议等。总结要认真、实事求是。在各教师总结的基础上做出本教研室的教学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全校教学工作情况于教学工作会议上向主管校长汇报。
十五、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是推进教学改革、总结办学经验的重要手段,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室要有计划地组织全校教学研究的立项、推荐、监督和评审工作,要在教育思想、学科建设、专业方向、课程结构、课程改革、教学方法、质量评估、能力培养、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各教研室应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参与此项工作,要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本常规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白求恩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务处
二O二O年二月三日